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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局:认真开展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

2018年07月12日 15:08  

 

近段时间以来,昌宁县农业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该局认真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维护群众利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全程记实履行主题责任情况。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一把手”监督,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支部、二级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程记实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实行《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回顾党的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倡导良好的家风家教。(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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