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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一行动”“两督查”助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07月02日 15:16  

 

2018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发力脱贫攻坚,以“下访查”专项行动为载体,探索开展周暗访、月督查评价,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开展“下访查”专项行动。4月以来,昌宁县在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开展“下基层 访群众 查问题 促脱贫”专项行动,采取定人、定时、定村、定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叫陪同,一月一报告的“四定四不一报告”的方式,组织115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13乡镇、124个村(社区),采取“顺访+定访”的工作法,围绕贫困县脱贫摘帽4项目标任务、贫困村脱贫出列10项指标、贫困户脱贫退出7项指标,走访1500多名群众,着力查找扶贫领域十个方面、涉黑涉恶十类重点问题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大操大办问题。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8件,按照“六项机制”办结1件,正在办理7件。发现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8个,并进行交办。对1500多名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30余件。

开展脱贫攻坚每周一暗访。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13个暗访组,从6月份开始进驻13乡镇,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及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暗访,每周上报暗访情况,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集整理,形成周专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6月份,组织开展暗访2次,发现脱贫攻坚推进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11个,纪律作风方面问题2个,问题线索2件。

开展脱贫攻坚月督查评价。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指挥长的督查评价指挥部,每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7个督查评价组,对13乡镇、脱贫攻坚主责单位及挂包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开展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评价。目前,已经对全县3至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督查评价,下发通报3期,对单项工作连续两个月评价为差的单位的41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发现问题线索1件。(洪浩英 段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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