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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三个要求精准发力促脱贫摘帽

2018年07月03日 16:56  

 

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用铁的纪律规范精准工作要求,确保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统一思想认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参与、全程监督和重点监督。对照全县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对政策理解不透、解决问题不力、脱贫攻坚不实、纪律坚持不严等现象进行专项纪律检查,特别是对贫困村的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资金使用和易地扶贫搬迁等要严查严防,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精准发力,实现精准监督。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借助电子屏幕、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媒介,扎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学习,提高基层党员遵纪守法及敬畏法纪意识,筑牢思想根基;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思想保障。

强化监督执纪,充分发挥亮剑精神。坚决打击精准识别不按规定和程序;收受贿赂、刻意刁难困难群众;挤占挪用、拖欠、骗取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和以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假脱贫”、“数字脱贫”的行为和现象。(仇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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